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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杭锦旗重点镇及重要道路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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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杭锦旗重点镇及重要道路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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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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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杭锦旗重点镇及重要道路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项目二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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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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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 Generator: eWebEditor */, ,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tab-stops:center 207.65pt right 415.3pt;layout-grid-mode:char;border:none;padding:0cm;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 {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ab-stops:center 207.65pt right 415.3pt;layout-grid-mode:char;font-size:9.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div.Section1 {page:Section1; 招标编号: 2015GCHZ0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锦旗重点镇及重要道路加油加气站专项规划项目已由杭锦旗人民政府 以 杭政发【2015】22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锦旗规划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资金100.00%,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杭锦旗境内。
2.2设计周期: 120日历天 。
2.3招标内容: 杭锦旗重点镇及重要道路加油加气站进行专项规划编制。
2.4项目总投资额: 约59.2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近三年(2012年-2014年)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规划(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国家注册规划师。
3.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信誉良好的承诺书。
3.5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2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2报名地址: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建设工程股。
4.3 报名时间: 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3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节假日除外); 4.4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1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还需加盖法人手章,以上资料须在有效期内,需要年检的必须年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方式: 报名现场获取。
5.2 获取时间: 2015年05月07日至2015年05月13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 30-17: 00,节假日除外);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05月 29日 下午15:00 时整。
6.3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 (6)国家注册规划师证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8)近三年(2012年-2014年)完成过的类似规划(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 (10)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原件。
(1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注: ①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阅以上资料原件时,以上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被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如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不是同一人,俩人须同时到场) 招 标 人: 杭锦旗规划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 杭锦旗锡尼镇 联 系 人: 孟主任 电 话: 0477-6883116 招标代理公司: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 017000 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铁西漠海清泉大厦西侧六层写字楼314室 联系人: 王友 电话: 0477-3876735 传 真: 0477-3876717 电 子 邮 件: 674438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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